编者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保安员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践中,如何真正将保安员的权益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结合我国保安员权益保障的现状,从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提升保安员的维权意识和提高保安组织化程度等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1月1、收入待遇低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保安员这一职业无论在社会地位上,还是在经济收入上都处于弱势。据调查,目前全国各地保安员的待遇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较国家职工相比偏低,有的甚至差距较大。在一些地区,保安员每月工资不到2、社会地位低
由于人们对保安的认识不够,保安服务这一职业并不被人看好,有的人甚至对它存有偏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传统观念中的定位不高,很容易使行业中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产生逆反心理,使许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从事保安工作。有人认为保安是看家护院的临时工,不是固定职工,而且保安工作单调、枯燥、辛苦,在保安服务第一线,还存在职业危险性。工资低、保安员社会地位低、权益保障不到位,使相当一部分保安员不能安心于保安工作,保安队伍流动性大,人员流失率高,致使保安公司缺乏应有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严重影响队伍的长期建设和保安服务质量。
,国家政策通常是要解决社会利益分配的问题,相互议价和相互博弈,最后出台政策。与大的利益集团比较而言,虽然人数不少1、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保安服务业是国家的特殊服务行业,从2、提升保安员的维权意识
保安员大多年纪小、文化素质不高,不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维权意识不强,投诉积极性不高。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保安员在遇到侵权问题时,常常拉不下面子去讨说法,不愿意找麻烦,多数情况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而选择忍气吞声,这是保安员自身权利长期受损的原因之一。另外,个别保安员在认知上也存在误区。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要求企业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个人也需要交纳一部分。个别保安员不但认识不到保险的好处,相反还会把这部分出自他们工资的投入看作是没有必要的浪费,况且因为许多人没有把保安当成一个永久的职业,只是个过渡,一旦遇到合适的工作就立即跳槽,他们也担心缴纳保险的这部分钱最后会石沉大海,拿不到手,于是坚决反对投保,导致社会保险所给予保安员的权益保障很难得到落实。
因此,提升保安员的维权意识,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向保安员普及《劳动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育保安员的维权参与意识。让这些法律法规在保安员中人人皆知,将他们列入保安员培训考核内容,相关内容不掌握,考试就不能通过,保安员就不能上岗。二、新闻媒体应加强对保安员合法权益及被侵权的事件的宣传和报道。三、着力解决保安员合法权益投诉纠纷事件。有关部门必须积极受理,着力解决每一件纠纷,让保安员切实感受到投诉有门、投诉有果。
,发挥民主渠道作用,如保安员工会等,由这些代表向相关部门传递普通保安员的利益需求和呼声,让社会更多地关注和关心保安员。(唐晓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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