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淄博党史大事记(1950)
浏览人数:0次 发表时间:2021-04-08 09:23:07 发布人:创始人
7日,中共山东分局通知公布:中央及华东局已批准中共淄博特区委员会由任质斌、李启华、孙象涵、许光明、苏冠英、周南、宋竹庭、李荆和、陈明达9人组成,任质斌任书记,李启华任副书记。同日,中共山东分局公布:赵沂川任淄博特委秘书长,朱可琨任组织部部长,周南任宣传部部长。 28日,淄博特区成立由27人组成的公债推销委员会,宋竹庭任主任。委员会要求迅速推销14万份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至6月21日,共推销153691份(1份为1个折实单位,分别按大米6市斤、白细布4市尺、面粉1市斤、煤炭16市斤计算)。 25日,淄博特委在《关于特区部队整编问题给分局并军区的报告》中指出,接到关于淄博特区部队整编的命令后,特委立即召集有关干部开会研究,完全同意省军区的意见,决定取消淄博特区警备司令部,建立特区人民武装部,特区武装统一编为公安部队。 22日,淄博特委发出《关于成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指示》。《指示》指出,根据中共中央、中共华东局及中共山东分局的指示,特委及博山、周村、张店3市委,淄川、博山两县委以及第一军工局、煤矿管理局、化工局党委均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除特委外,均不设专门办公室,日常工作可由专职干部或组织科办理。要求特委所属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报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2日,淄博特区总工会筹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山东省总工会发出的关于救济上海和全省失业工人的号召,研究纪念“五一”和救济上海和本省失业工人的问题,并成立纪念“五一”救济失业工人委员会。会议决定,发动一天义务劳动,支援失业工人;开展生产运动和民主运动,帮助本区失业工人就业,开展生产自救;发信慰问上海失业工人等。25日,淄博特区总工会筹委会就“五一”开展义务劳动、支援上海失业工人问题,发出《告淄博工人书》。 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及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组织通则,中共山东分局决定撤销原属于鲁中南行署的淄博工矿特区和属于渤海行署的清河专区,并将两地合并建立淄博专区,设中国共产党淄博地方委员会(简称淄博地委)和淄博专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淄博专署)。辖淄川、博山、桓台、临淄、长山、邹平、章丘、章历8县。随后,淄博专署将淄博特区所辖的博山市划入博山县、周村市划入长山县、张店市划入桓台县,将1949年12月18日从淄川县北部划入张店市的10个村庄仍划归淄川县。 本月,淄博地委和专署根据中央财委《关于抛售物资、催收公债、回笼货币、稳定物价的指示》,采取“大买大卖、吞吐结合”的方针,建立中国粮食公司周村、博山支公司,国营经济逐步占领粮食市场,打击私商的投机倒把活动,扭转由于国民党统治时期造成的通货膨涨、粮价暴涨的局面,稳定人民生活。 本月,中共山东分局通知公布:张辑五任中共淄博地方委员会书记。 本月,桓台县侯庄苗永守带头组织一个由18户农民组成的常年互助组,成为淄博专区的第一个常年互助组。 4月20日,淄博特委开始进行取缔一贯道的工作。经过对临淄、桓台、长山、邹平、章历等5县的调查,6月10日淄博地委组织公安机关统一行动,逮捕重大一贯道道首49人,登记一般道首345人,缴获大批反动迷信书籍;淄博地委作出《关于继续取缔一贯道的指示》,对广大群众进行取缔一贯道的宣传教育工作,部分地区开展群众性的道徒退道活动。 淄博专署所属各厂矿企业、生产单位录用的部分日籍技术人员要求回国,23日,淄博地委作出指示,在遣送之前给予他们适当教育,正确处理他们的各种问题,使这批行将回国的日侨对中国有正确的认识,回国后对日本民主运动有所贡献;不能把这批日籍技术人员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犯一同看待,对他们回国的态度是“走者欢送,留者欢迎”。 本月,淄博地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7月18日,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公布李启华任淄博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朱可琨等9人为委员,暂不设副书记。 7日,淄博地委发出《关于结束土改准备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为完成1950年结束土地改革的任务,必须调查了解过去的土地改革情况,主要了解老区、半老区、恢复区(指1947年已普遍进行土改复查运动又经敌人重占后的地区)、工矿城郊区、山区、新解放区的各阶层土地分配情况和政治斗争动态;配备、抽调、整训土改队,统一整编后参加整党学习与土改政策的学习;总结试验结束土改与准备进行新土地法的重点试验相结合,土改结束准备工作与当前的生产备荒及各项工作相结合。调查了解研究工作必须于8月15日完成;新土地改革法的试验工作从9月开始,10月底完成。 19日,淄博地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建立,地委副书记李荆和兼任书记。 19日,淄博地委发出《关于在七、八、九月份继续建立与加强宣传网的指示》,加强党的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指示》总结前阶段建立宣传网的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在后3个月中,已设立宣传员的党支部要进行整理,建立制度,加强领导,使之经常发挥作用,做到全面建网;在有党支部的地方,9月底前要全部设立宣传员,并进行工作;在有团支部而无党组织的地方,争取9月底前建立起党领导下的宣传网。《指示》还对各级党组织如何建立宣传网以及对宣传网的整理教育、巩固提高等方面的问题,作具体规定。 本月,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证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建设的顺利进行,淄博地委、专署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领导全专区公安司法机关,开始群众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分两个阶段进行。1950年11月至1951年3月为第一阶段,主要在农村结合土地改革,大规模地搜捕反动地主恶霸等反革命分子,支持农民进行土改和参军工作。从1951年4月起至5月底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在城市大规模地搜捕潜藏的反动恶霸及反革命杀人罪犯。1951年6月1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央“适当收缩、更加谨慎”的方针,停止大批捕人,将运动转向清理积案和处理人犯工作。6月8日,淄博地委在博山召开扩大会议,总结自1950年12月以来全专区的镇反工作,传达贯彻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及中共山东分局关于贯彻该决议的决定和清理积案的指示。12月1日,淄博地委制定《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第六次全省公安会议决议的实施计划(草案)》。1952年9月8日,淄博地委制定《淄博区贯彻执行<山东第七次全省公安会议对今后半年内继续贯彻镇压反革命的实施计划>的计划》,对前一阶段镇反运动做总结,并对镇反工作进行部署。1952年12月,公安机关根据全国第五次公安会议精神,开始进行复查摸底,解决镇反遗留问题,追捕漏网和外逃反革命分子,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1953年1月7日,淄博地委制定《关于继续镇压反革命的补充计划》。 本月,根据中共中央5月1日《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和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全党应在1950年的夏秋冬三季,在和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地结合而不是相分离的条件之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的指示,淄博地委针对领导机关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一般干部中存在的命令主义以及以功臣自居、骄傲自满、违反党的政策和纪律等问题,在全专区各级领导机关中开始整风学习运动。地委成立以党委为中心,以宣传、组织部门为主体的“总学委会”,领导全专区的整风学习运动;地委机关、各县(市)委、厂矿企业党委均成立“学委会”,领导本地区、本单位的整风学习运动。整风学习的步骤一般是:进行思想动员,明确其意义、目的和要求;学习讨论制定的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武器;进行检查总结,检查分析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改进的措施。地委及县市机关5566名党员中,有3512人参加地委党校和各县组织的轮训,厂矿企业也开展整风学习。整个整风运动到年底基本结束。 19日,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通知公布:淄博地委妇女工作委员会由冯桂生等组成,李荆和兼任书记,冯桂生任副书记。 30日,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发文给淄博地委公布:淄博专署党组由王云生、宋竹庭等14人组成;王云生任书记。 12日,淄博地委组织部公布:中共山东分局批准淄博地委财政经济委员会由张辑五、王云生、宋竹庭、李荆和等15人组成;张辑五、王云生分任正、副书记。 18日,淄博地委召集有关部门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学习贯彻情况作检查,要求将《工会法》作为整风学习中的学习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讨论学习。 24日,中共山东分局通知公布淄博专区各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名单:博山县委书记王保民,副书记刘惠之;淄川县委书记赵沂川,副书记李开禄;章丘县委书记贾东明,副书记田克林;邹平县委书记陈宝玺,副书记马焕农;长山县委书记向克,副书记王佩珍;桓台县委书记张哲民,副书记王立亭;临淄县委书记高峰。 28日,王云生任淄博专员公署专员,宋竹庭任副专员。 15日,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的指示》和《山东省土地改革具体实施办法》精神,淄博地委制定《关于今冬明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工作计划(草案)》。《计划》指出,淄博专区经过各种不同程度的反奸、清算、土改、复查运动,基本上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保证战争的胜利。已实行土改的老区,土地情况已达到平分或接近平分的、恢复区地权已经彻底处理或接近彻底处理的,共有农业人口805115人,约占全专区人口的34.1%;恢复区经过初步处理地权与尚未处理地权的,共有农业人口1264440人,约占全专区人口的55.1%;新解放区尚未进行土改的地区,约有农业人口194869人,占全专区人口的10.8%。根据上述基本情况,淄博地委决定已经实行过土改的老解放区,争取冬春完成与结束土地改革。 18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淄博地委组织部作出《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的指示(草案)》。《指示》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党委会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扬民主、培养提高干部等问题提出要求。 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政务院批复,决定设立淄博、张周两个县级市,归淄博专署领导。新建的淄博市面积120平方公里,辖4个区、29个街道、21个村、33399户、160819人,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驻博山;张周市面积47平方公里,辖2个区、55个街道、23个村、18041户、79180人,中共张周市委、市政府驻周村。至此,淄博专区辖8县2市,66个区,836个乡,共有2488600人,面积为10005平方公里。 本月,淄博地委和专署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分局的指示,领导淄博人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淄博专区的抗美援朝运动自当月开始,主要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50年11月至1951年1月,淄博地委向全体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爱国主义和自尊心,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实际地结合起来。第二阶段1951年1月至5月,以“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口号为主要内容,经过回忆对比教育,提高政治觉悟,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第三阶段1951年5月至11月,淄博地委召开各界人民抗美援朝代表会议,成立淄博专区抗美援朝分会,并作出关于广泛开展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活动的指示,各界人民群众纷纷订立爱国公约,增加生产,巩团国防。同时,各界人民开展慰问捐献运动,全专区完成相当于14.5架飞机的捐献任务。第四阶段主要是响应中共中央提出的“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号召,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至1952年,全专区有近万名青年奔赴朝鲜前线。 2日,淄博专区公安处、人民法院在博山召开万人公判大会,依法判处伊庭祥死刑,立即执行。伊庭祥曾先后担任国民党军队长、营长和中统特务队长等职,坚持反动立场,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和军队为敌,并亲手屠杀革命群众、奸污妇女、抢劫民财,血债累累,民愤极大。 9日,淄博地委召开城市工矿工作会议。会议总结经济保卫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加强经济保卫工作的问题。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机构,加强护厂武装;加强侦察,加速侦破工作;有重点地进行留用人员的审查工作;做好对反动党、团、特及顽伪军官等的登记管制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制度。 13日,淄博地委组织部通知公布:经中共山东分局批准,淄博地委保密委员会由阎川等5人组成,阎川任书记。 16日,淄博地委作出《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克服和平土改偏向的指示》。《指示》指出,全专区土改运动已普遍进入划分阶级改订成份的阶段,但还存在着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县县委要坚决迅速地克服干部中的右倾情绪,彻底摧毁地主阶级的统治,树立群众的优势,纠正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行为,搞好土改,正确划定阶级成份,以进一步宣传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中。 28日至1951年1月1日,淄博地委在博山召开各县委书记、县长会议,总结第一期土改,部署第二期全面完成土改任务。会议对农村干部存在的“和平分田”思想进行分析批判,总结对地主全面进行斗争和在土改中整顿组织的经验。 30日,淄博地委作出《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指出根据国内外敌特、间谍分子的侦察破坏活动情况,保密工作必须引起全党的极大注意,要对干部进行深入的保密教育,严格检查过去的保密工作;各机关所有党员干部对秘密文件要进行清理。《指示》强调,必须将检查保密工作列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如有失密要严肃处理。